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6日,是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下辖5家一级子公司以及1家二级子公司,业务板块涵盖市政资源运营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管理、园林管护及建设、城乡物业管理服务、城乡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文旅康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领域。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积极打造干事创业、责任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司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加快推进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
网络技术维护人员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相关专业,具有1-3年工作经验,能力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2.熟悉一种或多种Rust/Vue/C++等主流编程语言,熟悉常见的数据结构及算法;
3.熟悉mysql/postgresql/redis等一种或多种数据库及存储中间件;
4.熟悉linux/windows及其衍生的一种或多种操作系统运维;
5.熟悉k8s、docker及类似的一种或多种容器化、分布式、云原生的部署运维;
6.具有全栈开发/物联网开发/大语言模型开发运用经验的优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岗位调整和指挥调度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符合岗位设置年龄条件,退役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备岗位其他设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有参与相关活动经历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依据国家、省、州、市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8.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纳入公司临聘人员管理,福利待遇按用工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通过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微信转发等方式对外发布招聘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1)《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需明确工作年限及工作内容);
(4)近半年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其他可证明自身能力、资质的相关材料(如表彰奖励文件等材料);
报名人员将可编辑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为PDF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84579289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报名
联系电话:0876-3062288/13887607849(梁老师)。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若所提供资料与资格条件相符合的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后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若报名者条件不能达到招聘要求的,公司不作通知。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在报考过程中如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或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中包含自我陈述、现场交流、答疑等。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能力和素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实操、综合素质和岗位适配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具体以通知地点为准。
3.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公示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录用人员的,对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公示人员。
4.面试全部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大厅公示栏公布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示期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拟录用人员应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健康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由公司纪检室、党群部、人力资源部联合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核实其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公司官网或内部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公司全体员工及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公司反馈,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出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若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聘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批拟聘用名单公示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及信息无误,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信息及证明材料有误或不完整、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公司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参加办理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缺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予递补。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诈骗。
(五)本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所有报名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
(六)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0876-3062288。
(一)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电话:0876-3062288/15798761905
文山市城乡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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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b1fkKlzto0QvRQCYiJ5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