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涧县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本次招聘南涧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共10名,其中交通辅警岗6名(男性4名、女性2名)、治安辅警岗4名(男性4名)。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主要工作职责为辅助民警完成各项工作。
招聘期间南涧县公安机关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离职岗位空缺的一并纳入本次招聘。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集中考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自费体检、考察、聘前公示等程序进行。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2026年5月28日至6月15日(周末除外)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如需延长报名时限以补充公告为准)。
县公安局政工室908室。
含基础材料及优先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并签订承诺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通过报名现场面询、资格审核后,确定应聘人员考试资格。
基础理论常识、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等。
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
按综合成绩(体能测评、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分别为20%、30%、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南涧县公安机关开展吸毒检测(尿检)。体检或吸毒检测(尿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吸毒检测(尿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并核查应聘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对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阶段应聘考生自行放弃或存在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按照应聘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体(尿)检及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聘用期间,严格按南涧县公安机关现行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按期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在职健康体检,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按4000元/月·人(含公务费和五险)保障,具体按南涧县公安机关现行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保障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涧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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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0872-8520976
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odQWH215VoSdvsoGwzE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