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人员3名,主要负责收发文件等工作。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法律、工程、会计等专业优先聘用)、具有C2及以上驾驶证和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人员即可:
试用期一个月,待遇3400元(含五险),试用期过后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与单位工会会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91号
2026年6月3日至6月17日
联系电话:1732002757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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