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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4-07 被浏览:102次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队伍专业技术力量,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发展需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医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无犯罪嫌疑、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硬本领和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医术医德和拓展业务的创新精神;能满足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单位的安排,履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47410日,8:3011:30,13: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办公室,联系人:张小虎,电话:13312632237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职称材料、任职文件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拟招聘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筛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三)组织笔试

1.笔试题类型: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闭卷考试)。

2.笔试形式及时间:采取线下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

3.若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明确放弃参加笔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查询与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三务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报考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信畅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职称材料、任职文件及荣获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组织面试

1.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及时间:采取线下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2)考察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考察人选。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其录用手续,若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能提供所需入职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录用。确定为录用的应聘者,自收到入职报到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录用。应聘者在签订劳动合同阶段自愿放弃入职的,按照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得分顺序排名进行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则不再进行递补)。

(三)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试用期,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经试用期考核后,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任职后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在入职前须辞去原单位所有职务,企业人员须解除劳动关系。

(二)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国家相关教育部门出具的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八、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招聘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其近姻亲关系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具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监督电话:0874-3971013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附件1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备注

学历

性别

年龄

资质资格等要求

专业

笔试+面试

1

中医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8周岁至40周岁

执业医师及以上

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中医;中医学。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Y0Q7oHM1Fcr-r6RcvV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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