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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3-18 被浏览:128次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楚雄市良木职业中介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发布《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统一在“良木服务”微信公众号报名。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


1.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关注“良木服务”微信公众号,并从菜单“良木招考”中,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


(2)报名微信公众号:


图片

良木服务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03月18日09:00-2026年03月23日17:00。


3.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实行人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承诺书等,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2)请报考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云南楚雄市良木职业中介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鹿城东路195号)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可重新报名。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开考,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岗位技能测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录入,包括听打、看打等内容。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30%(看打成绩100分×40%+听打成绩100分×6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分数并列人员)。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


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聘用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永仁检察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待遇享受省级聘用制书记员标准,由省级财政保障,按照人员经费标准4.8万元/人保障(含五险)。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docx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17日

来源: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bqkOh7biMpIvtlRL0wI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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